2、地府(2/3)
之魂魄是吗?”
容予有些惊喜,脸上的笑容看上去真实了一些,“不错,很聪明。地府中勾妖魂的叫走无常,走字的意思就是要在人界和冥界来回穿梭。”
“这听起来也没有很难嘛,怎算得上吃苦?”被黑白无常勾魂,几乎是不能反抗的,在自己反应过来时魂魄就离体了,成为一点攻击力都没有的一缕幽魂。
“勾妖魂和勾凡人的魂可完全不是一回事,凡人是看不到无常的,不知不觉就会变成无害的半透明魂魄;妖不仅看得到无常,甚至可以攻击无常。也就是说,当无常遇到了大妖,是会死的。”
容予说完,又恢复了刚开始那副懒懒的神态。盯着江知的目光没有移动,鸦羽般的长睫投下的影几乎遮盖了眼睛,让他的神色晦暗不明。
“现在你阳间不容、阴间不要,还能免疫地府法力,是走无常的最佳人选。但我作为地府之主,向来公正,即使再想让你当走无常,也不会瞒着你还有一个更轻松、更简单的选择。”
“那就是去投胎。出于黑白无常错勾你魂魄的补偿,下辈子你一定是大富大贵之命,不会受一点苦。”容予瞥了江知一眼,“你选哪一个呢?”
本以为听了这番话的江知会害怕、会犹豫,甚至会打起名为逃避的退堂鼓,可她没有思考、没有纠结就做出了回答:“我要重返人间。”
诚然,去投胎是一个很好的选择,就算不谈阎王许诺会有一个大富大贵的命格,起码没有魂飞魄散、再无来世的风险。
可选择去投胎的话,那她还在人间的父母该怎么办?他们养育自己十八载,好不容易盼到及笄,等来的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。他们一向宠溺自己,如今骤然离世,阿爷阿娘怕是肝肠寸断。
想到这里,江知本止住的泪珠又控制不住地往外冒。自己享受美好生活,让父母日日处在失女的痛苦中,她绝对做不到。
吃点苦算什么,魂飞魄散的风险又算什么?为了重返人间,和阿爷阿娘团聚,她愿意。
“那你便是地府里新任的走无常了。”容予说完,伸出手在空中虚虚点了江知的额头。
一滴血红的、米粒般大小的圆珠从她的额头冒出,随着容予的手势,珠子飞出,隐入大殿上悬挂的大小不一、颜色不一的珠串中。
做完这一切,笑意从他脸上消失,整张脸灰蒙蒙地泛着冷光,语气也和结冰一般生硬:“我还挺遗憾你没有选择投胎的,我还挺想尝尝免疫地府法力的灵魂是什么味道。”
果然有猫腻,还好自己因为不舍得父母没有掉入这个看似美好的陷阱。
手臂传来一阵瘙痒,江知将长袖拂上去,小臂上竟缓缓浮现一行金色的小字,字迹歪歪扭扭,灼得皮肤滚烫,手一摸,这几个字还是突起的,像是从皮肉里长出来一般。
字迹十分潦草,花了半天江知才辨认出写了什么:京城十里外方宅,曼陀罗花妖。
看来这就是自己第一个要勾的妖魂了。也在京城,说不定还能顺便看一下阿爷阿娘。
一想到阿爷阿娘,江知嘴角不自觉勾起,可一看到自己手臂鬼画符一般突起的几个好似肿瘤一般的大字,刚兴起的一点高兴又消失了。
每个女孩子都是爱美的,她自然也不例外。尚在人世时,衣裳要穿料子、剪裁一等一好的;首饰要戴最贵的;妆容要画时下最流行的。
现在小臂上出现了这么个丑东西,并且不排除随着自己任务越接越多,这肉瘤一般的字也会越来越多,最终说不定会蔓延得全身都是。
抗议,必须抗议!
“这太丑了,能不能换个通知我的方式。”
“麻烦。”容予嘴上嫌弃,但又将那颗血红珠子从珠串中召唤出来,嘴唇上下碰撞几下,那几个肉瘤就消失了,小臂的皮肤光洁如初。
然后他抬手,掌心咻地凝出一个漆黑如墨的四方物体,紧接着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被容予抛向江知。
“接下来的事交给你们了,我累了。”留下对黑白无常说的这句话后,容予身形骤然消散,化作一缕黑雾,融入冥界的幽幽夜色。
江知打量起这个长得和盒子差不多,但却比盒子扁得多,还
